到底什么是“益处”?

孙教授认为笔者是一个封闭的基督徒,以至于使得耶儒对话成了只有儒家“单方受益”。他列举 了笔者提到现代儒家对“超越的上帝”和“原罪”的借鉴及肯定儒家的谦卑之后,在以下几个问题 上对笔者提出了批评,并努力证明笔者所云的耶儒对话中,受益的只有儒家一方。 首先,他认为笔者在赞扬明末儒者基督徒杨廷筠以儒家的“大父母”称呼天主教的上帝的做法 之后(有处境神学和女性主义神学的价值),却因为这种“专利产品缺乏圣经依据”而拒绝“颁发专 利证书”。这是笔者需要深思反省的:如果将“大父母”视作中国的教会传统之遗 产,而且这个称呼与圣经并无明显的矛盾,承认其正当性确实未尝不可。要想建设中国特色的汉语学 术神学,此路是值得大力借鉴的。 其次,他认为笔者除去说“基督徒也会赞赏儒家对道德修养的贡献”之外,很少正面评价儒家。 他批评笔者只提“赞赏”而不积极“学习、借鉴”,并追问“道德修养和善行在基督教的救赎教义中 究竟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他又以明末的许大受对比路德宗更加强调善功的罗马天主教的反应为例, 说它“居然也给儒家留下了这样的印象:一个人即使终生为恶,一旦信教(媚天),即可得救,全部 恶行都可取消(用基督宗教的话来说,是得到宽恕或洗刷)”。 其实,笔者已经多次强调,虽然因信称义这一教义给人的印象可能是道德修养与善行在称义得救 中毫无意义,这一定会让不少主张以修身为本的儒家感到非常愤怒;但是在“伦理”的范畴内,道 德修养和善行非常重要。也就是说,根据路德宗信义会,要区别两种关系非常重要:一是“人与神 之间的关系”,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前一种关系中,人称义完全靠通过“信心”表现出来 的“恩典”;而在后一种关系中,道德修养和善行即儒家所说的工夫,正如加尔文所说的那样,是得 救之人的表现。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路德宗信义会与加尔文改革宗教会之间的些微差异。随着普世神学 领域的基督教各宗派之间对话的深入,罗马天主教、信义会、改革宗、圣公会甚至于东正教会都逐渐 对上述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特别是在罗马天主教与东正教中,强调“人神合作”的把 来源于“恩典”的“信”与人的“善行”看作救赎的两个条件,这与 儒家有很大的相似性。行文至此,孙教授也许可以放心:基督教传统与儒家有更多的可供对话的契合 点,儒家不会因此愤怒,因为儒家(如理学家)根本不认可“救赎”的概念,而作为一个信义宗的 信徒也不需要改变宗派归属。 第三,在文章的结尾处,孙教授重复强调说:“在黄博士所展示的儒耶对话的历史画面中,儒家 是单方受益者”。他并且认为这正是采用置换模式的基督徒所坚持的那种“刚强的爱”的旨趣所在, 体现了基督徒不愿意无原则放弃自己的真理的封闭性。对此,需要详细地分析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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